液體、氣霧劑和凝膠
新的限制:簡單說明
紐西蘭政府對目前能夠攜帶到國際航班機艙內的液體、氣霧劑和凝膠物品數量已經實施新的限制。
現在,您可以在隨身行李中攜帶液體、氣霧劑或凝膠,但每樣物品不能超過100毫升,而且這些物品必須一起放在一個可重複密封的20厘米X20厘米(或者更小)的透明塑膠袋中。
如果您打算在旅程中攜帶的液體、氣霧劑或凝膠比這個數量大,那麼需要把這些物品放在托運行李中。有關爆炸品或易燃物品的現有限制仍然生效。
什麼是液體、氣霧劑和凝膠?
您能夠倒出、塗抹或噴灑的液體、氣霧劑和凝膠;最常見的物品包括:
- 水和其他飲品、湯類、糖漿、果醬、燉品、調味汁和糊狀物品;
- 浸在調味汁中的食物或者液體含量高的食物,包括蜂蜜和馬麥脫麵包醬;
- 霜、乳液、化妝品和油類,包括面霜、粉底霜、防曬霜、驅蟲劑和滾抹式除臭劑;
- 香水;
- 噴霧劑;
- 凝膠劑包括發膠和沐浴露;
- 有壓力的容器物品,包括剃須泡沫、其他泡沫和除臭劑;
- 膏狀物品,包括牙膏;
- 睫毛膏和眼線;
- 液體香皂;
- 唇膏、唇彩或者潤唇膏;
- 任何在室溫下粘稠的類似物品。
豁免物品
嬰兒食品
嬰兒食品、配方食品和其他必要的嬰兒產品為液體、氣霧劑和凝膠劑的已制定豁免規定。
嬰兒產品包括:
- 粉狀或配製好的嬰兒奶/配方奶;
- 無菌水;
- 果汁;
- 液體或糊狀的嬰兒食品;
- 凡士林或面霜;
- 濕紙巾。
數量必須適合航程的需要。
藥品
如果您需要液體、氣霧劑或凝膠狀的處方或非處方藥,只要它們的數量與航程以及有可能出現的延誤和轉機的時間相符,您可以攜帶超過100毫升的此類物品登機。
航空安保人員將根據自己的判斷評估航行中所需藥品的數量。
任何在隨身行李中攜帶登機的必需藥品將在安檢處接受額外的檢查。
以下是可能豁免的藥品:
- 必需的處方藥 - 包括心絞痛噴劑;
- 必需的非處方藥 - 例如咳嗽糖漿和咽喉及鼻腔噴劑;
- 兒童藥品;
- 胰島素;
- 凝血因數(血友病患者使用);
- 隱形眼鏡護理液;
- 呼吸器(及裝在托運行李中的備用罐)。
數量必須適合航程的需要。
其他醫療物品,例如血液製品、凝膠填充外部乳房假體、結腸瘺袋、個人使用的供氧也不受限制。
安檢後購買的物品
如果您乘坐直航飛機(即您的航班不在任何其他目的地停留),安檢後您可以購買任何液體、氣霧劑或凝膠物品,包括免稅產品。
更多資訊,請瀏覽www.flysmart.govt.nz